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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日期:2016-10-2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机关事务局字号:[ ]


    《威海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4年5月底开始起草,主要依据有:《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和各级关于办公用房管理的政策文件。《办法》分九章三十八条,包括总则、权属登记管理、规划建设管理、调配使用管理、维修改造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综合处置、法律责任及附则共九章。

现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房管科林洪波科长对该《办法》几个主要关键问题进行解读:

问题一:该《办法》中所覆盖的办公用房范围有哪些?

林洪波:(一)全面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办法》的覆盖面从横向上看,既包括市级党政机关,也包括市直事业单位和各机关下属的机关事业单位,既包括一般的办公用房,也包括司法、服务群众窗口、博物馆等专业技术特殊用途的用房。从纵向上看,包括了从办公用房的产权产籍、规划建设、调配使用、维修改造、物业服务和房产处置等工作环节。同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理顺了工作程序,建立起相对集中统一的的管理机制。

问题二: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要点?

林洪波:(二)集中统一规划建设。中央、省相关文件对各级党政机关新建办公用房问题作了严格规定。规划建设是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办法》对审批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作了理顺和规范,并重申了上级的有关要求。

问题三:该《办法》对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规定有哪些?

林洪波:(三)加强调配使用管理。《办法》重申了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有关规定,列出了办公用房应当及时收回,统一调剂使用的具体情形:1.超过办公用房配备标准的部分;2.因新建、调整办公用房和机构撤销,原办公用房需腾退的;3.对外出租合同期满的;4.出借或者被企业、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占用的;5.擅自改变用途的;6.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包括技术业务用房等特殊用途用房)等。

问题四:该《办法》对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方面要求有哪些?

林洪波:(四)在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方面,根据我市独立办公单位较多的实际情况,采取了“统分结合”的方式:一是集中办公区实行统一维修,采取年度预算管理,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实施;二是独立办公单位一般性的维修由各使用单位自行实施。

问题五:该《办法》在办公用房的物业服务标准做了哪些规定?

林洪波:(五)统一制定物业服务标准。《办法》提出:制定统一的机关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各机关不得超出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问题六:该《办法》对办公用房的处置作出哪些规定?

  林洪波:(六)严格办公用房资产处置。对办公用房变卖、划转、置换等资产处置行为,实行前置审批,由市政府投融资管理机构会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筹安排,处置收益按有关规定执行,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处置,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另外,《办法》还对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具体环节的管理主体做了详细规定,并对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的情形做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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